应用简介
3D全视角呈现的卡通渲染技术,创造出无限可能的分支连招,带给玩家淋漓尽致的超强打击感,将次世代动作游戏的技术与魅力展现得淋漓尽致。
剧情扣人心弦,崩坏系列的故事让人难以忘怀,关卡剧情沉浸感十足,豪华的声优阵容更是让人感受到前所未有的代入感。
游戏中的细节处理、角色塑造、对话表演等都展现出了卓越的制作水准和用心程度,让玩家在享受游戏乐趣的同时,也能感受到制作团队的用心和热情。
前言
《崩坏3》游戏、系列IP作品自上线以来受到了广大玩家的喜爱,为了更好地保障创作群体的创作热情与合法权益,我们提供如下指引。
总览
《崩坏3》系米哈游旗下品牌,米哈游享有著作权、商标权等相关合法权利。这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音乐、原画、模型等。
玩家可以自由对《崩坏3》系列作品已公开发表的内容进行二次创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实物等。创作时需要遵守以下条款:
一、所创作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
二、内容不得损害米哈游、《崩坏3》品牌形象与利益。
三、同人创作者不可将创作的相关内容在任何国家或地区进行商标注册,也不得将同人作品及/或周边在任何国家或地区进行著作权登记、专利申请等。
对于违反上述条款、造成侵害的行为,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与米哈游无关。对于已经造成或有可能对米哈游、《崩坏3》品牌造成损害的作品以及行为,我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衍生作品授权方式
在玩家进行二次创作时,我们根据创作目的、销售规模的不同,提供了不同的使用范围,适用不同规则,具体如下:
一、可直接使用,无需授权的范围
1.非营利性同人作品:指由玩家个人、非商业团队自发创作,具备原创性并发表的作品,仅用于非商业性质的用途。
2.小规模营利同人周边:指由玩家个人、团队进行创作,进行了一定实体周边制作,并在线上个人店铺、线下展会进行发售,总销售金额在5万人民币以下的。
以上2类同人创作行为属于可直接进行创作及发布的范围,无需向进行授权。
(补充说明:以公司、工作室或其他法律实体为名义进行批量化同人周边生产销售等盈利行为无论线上线下,均是不被允许的。举例:以工作室、公司等名义在淘宝开设店铺,或在漫展等线下场所开设销售点,或批量化生产非授权周边的盈利行为,是会遭到打击的。)
二、需要主动联系并获得授权的范围
任何形式的《崩坏3》相关营利性商品在进行制作前需与我方取得联系授权,商讨进一步合作事宜。
营利性商品:进行大规模生产,经由商业化制作、宣传、销售,以高额营利为目的商品,其总销售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5万的。总销售金额=生产总数 × 销售单价。总销售金额须以生产数量为准进行计算。